开发商将抵押的房屋销售后跑路的,受害人应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再和银行协商相关的问题。开发商法人代表跑路,但开发企业仍然存在的,购房者可凭借定金收据、购房合同等凭证,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同时解除购房合同,偿还合同中已经履行部分的房款。开发商法人代表跑路,开发企业亦不存在的,建议第一时间携带相关证据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同时向地税、城建、工商、等部门进行举证。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调查。除此之外,购房者可凭借购房合同要求法院尽快查封所购房产。由法院对开发企业实施破产清算。同时对购房者进行补偿。因开发商下落不明,无法拿到购房发票,进而导致购房者无法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该种情况下,只要商品房买卖双方签有购房合同,且购房合同已备案,同时该房产为被抵押或被司法部门限制,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会审查购房合同,开具相关证明。购房者凭合同及证明支付房款等相关票据,便可向地税部门缴纳契税、领取完税发票,进而申办房产证。而购房合同未经备案,该种情况则较难操作。建议购房者起诉开发商并讨回房款。
一、租房贷款有什么陷阱
1、特价房陷阱
每当有新楼盘开售,价格总是节节升高,然而总会有那么几套特价房吸引购房者眼球。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便宜的特价房,往往会略带缺陷,比如面积上做不到位、户型存在问题。购买时应该了解全面,仔细与同类的非特价房做比较,不可只看价格优惠就盲目冲动下单。
2、贷款误导陷阱
为了让购房者直观了解购房成本,销售人员常会帮购房者算账,罗列出多少年的几成贷款、月供金额等,以示贷款买房是件轻松的事。按照开发商要求签了合同,缴了部分房款,并提交了一系列贷款申请文件后,就可以放心等待入住了吗?事实上,提供贷款的是银行而并非开发商,贷款申请能否通过、贷款额度和利率等都因人而异。如果银行不批贷款或者降低贷款发放额度,而购房者已缴部分房款,就会十分被动。因此,应在购房前最好自行提前向银行方面确认贷款资格,并在购房合同中对贷款申请得不到批准时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3、合同违约陷阱
如愿买到了房子,能否按期交房入住就成了又一件心头大事。在签订购房合同中,不仅要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还要设置有威慑力的违约赔款额度和具体的赔款时间,这样才能起到约束效果。
4、自行约定陷阱
买房除了准备好资金,还要经过各种摇号、抽签等碰运气。因此一旦取得购房资格,欣喜之余往往忽略了合同中的自行约定陷阱。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通常置业顾问会催促购房者抓紧时间签字,也许会说条款都不用看,也不能修改,只需要签字盖章就行。虽然购房合同是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统一模板,但在附件中或许会存在开发商附加的自行约定条款,而这类条款就有可能隐含出现纠纷时对购房者不利的霸王条款。
5、赠送面积陷阱
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利用消费心理,吸引购房者出手的一种宣传手段。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充分了解赠送面积的来源、开发商对此是否有赠送的权利等,并且要求开发商把赠送部分在合同中进行明确。一旦权利受到侵害时,才能有充分依据得到法律的支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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