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赔偿款到位后才能拆迁吗
咱们得等征收补偿全数到账后,才能够进行拆迁搬家的工作呢。
首先呢,这是为了节省成本;再者就是如果房子都被拆了,那么被拆迁户就失去了谈条件的底气。
只要房子还在,他们就还有和拆迁方讨价还价的余地,也有机会争取更多的补偿款哦。
但是一旦房子没了,补偿款的金额也几乎会大幅度缩水,对于被拆迁户们来说可是相当不利的事情呢。
最后呢,这么做也是为了掌握住谈判中的主导权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该条例明确说明了征收补偿应足额到位后,才能开始实施搬迁拆除的措施。
然而在拆迁实践中,大多数拆迁地区,基本上都是和被拆迁人签完补偿协议,拆迁方马上就开始腾空、拆除措施,而不管被拆迁人房屋被腾空或拆除后,被拆迁人眼下该如何过渡,去哪里住,有没有住房保障等问题。
这一来无法保障被征收人利益,二来是明显的“知法犯法”。
征收方“知法犯法”,是有比较严重的惩戒措施的。
二、征地拆迁户主代签合法吗
首先呢,我们得明白一点,那就是协议,尤其是拆迁协议啊,可不能让别人随便就给签了。
要是真想代替签字,那就必须得到所有人的授权才行哦。
说到这里,您可能会问,谁有权利跟房屋征收部门来签那个补偿协议呢?其实啊,这个人应该就是房子的真正主人啦!所以说,如果房子的主人想要签这份协议的话,他就得自己亲手把名字写上去。
当然啦,如果真的没法亲自签名的话,也别着急,只要能提供一份授权签名委托书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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