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同城快递五十克以下、异地快递一百克以下由邮政专营。这意味着民营快递或将失去八成信件快递业务,而信件业务一般占快递企业业务总量的四至六成。(中新网9月10日)
看到这条新闻,我才知道,原来不仅有铁老大,还有个邮老大。说实话,民营快递的生死我不关心,它们在邮老大一次次的挤压中锻炼出了各种应对招数,说不定这是一次实现质变的机会,但邮政专营却剥夺了我选择客户的自由。
在网上购物的过程中,我从来不会选择邮政快递,它的两大缺点是致命的内伤:价格高、速度慢。邮政快递的价格高于民营快递是人所共知的,它的信件续重又是以20克为单位,而民营企业却是以500克或1000克为单位,两相比较,消费者自有主张。但现在邮政专营了,它绝对不会好心到降价,这冤大头消费者是做定了。另外,许多重要信件都要求当日到达,这一点上邮政也远远比不上民营快递,因此邮政的专营也有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我有许多物品要快递,那么我是不是还要自己备杆秤,把邮政专营的单拣出来,然后再把其他的交给某家民营快递?这将给我增添多少麻烦?毕竟邮政的价格和服务还没有让我把全部物品都交给它的信心。当然,我也可以自己来把那些低于100克的物品加重到101克,但如果所有人都这样做了,会造成多大的浪费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新《邮政法》明显就是和它对着干,而且不惜得罪我这个小小的消费者,但请记住,这种消费者应该不是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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