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之后的房产贷款是否能够转贷这个话题,我想告诉您答案确实是肯定的。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下在整个离婚过程中,对于剩余的房屋贷款责任归属问题,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自行解决。
然而,请务必记住的是,任何形式的转贷都必须要征得银行的同意,这样才能够将此项负债成功地转移给受让人。
若因各种原因导致银行难以同意,那么该房贷是无法进行转贷操作的。
同时,在正式离婚手续办理之前,夫妻二人完全有权利自行决定,是由哪一方独立偿还此项房屋贷款,还是双方携手共进,共同偿还。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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