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遇到交通事故并导致搭乘人员死亡,相关责任应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规定由责任人承担。
倘若交通事故责任人已离世,倘若该人身故前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产品,那么无疑该项保险将在此次事故中发挥关键作用,保险公司将会按照法律法规在交强险或责任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另外,若涉案车辆的所有权与事故责任人并非同一主体时,即使车辆所有人并非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仍然需对死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是车辆所有人和事故责任人同属同一人,那么该人死亡后的个人遗产将成为赔偿的重要来源。
当然,若责任人死后,遗产继承者表示明确且坚持继承,继承人仍很可能被定为诉讼对象。
只是,由于只有从所继承财产中才可以产生有限的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无法通过继承财产来补偿。
再者,若继承人主动放弃或失去继承资格,因无遗产可供执行,便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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