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敲诈勒索3000元判多久
敲诈勒索3000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敲诈三千元的会构成敲诈勒索罪,而3000元属于敲诈“数额较大”的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言相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自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
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等。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敲诈勒索罪立案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敲诈勒索行为的对象
首先,敲诈勒索罪立案必须明确敲诈勒索行为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行为的对象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来说,敲诈勒索行为的对象更多的是公民,但也有可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符合敲诈勒索行为的定义即可。
2、对象的利益
其次,敲诈勒索罪立案必须明确敲诈勒索行为对象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行为对象的利益包括其财产利益、人身自由利益、名誉利益、婚姻自主权利等。在实际的案件中,敲诈勒索行为的对象的利益可能是财产利益、人身自由利益,也可能是名誉利益或者婚姻自主权利等。
3、收受财物的数额
最后,敲诈勒索罪立案必须明确收受财物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收受财物的数额一般不低于人民币三万元,即收受财物达到三万元以上,便可以立案调查。但是,如果收受财物的数额低于三万元,但是具有恶性特征,依然可以立案调查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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