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诉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自法律事实发生以来,婚姻关系终止,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服,上诉期间,仍属于婚姻存续期。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相关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工资还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工资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存款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都平均分割,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分割方式。离婚之后自然不存在夫妻关系,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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