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令失效后哪些情形视为向法院起诉
1、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七日内未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视为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九条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七日内未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视为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
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申请的时间,即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
二、支付令申请条件有哪些
1、债权人申请给付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这一限定是符合督促程序简易、迅速解决债务纠纷的立法要求的。其他标的物的给付请求比较复杂,当事人双方往往互有责任,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关系是向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支付令的债务关系必须明确。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互有向对方承担某种给付义务,债务纠纷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仅凭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就可以认定,也不能仅按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向其相对人发出限期清偿债务的命令。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再审期间,有: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等情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全文6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