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关系是什么?可以说过错行为导致损害事实。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过错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遭受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的直接原因。
离婚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均属于物质损害,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过错行为是发生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离婚精神损害,只需确认配偶一方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而直接导致离婚的,就可以认定。
如果过错行为未导致离婚,受害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追究过错方的侵权责任的,应按婚内侵权行为处理不使用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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