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充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塔什库尔干柯尔克孜县人民法院采取四个加强,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妇女维权案件,使涉案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文明热情接待。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妇女维权案件给予尽快立案。针对来访妇女文化、法律知识欠缺,文化水平不一的特点,立案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二是加强民事审判,注重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第一要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及时审理好妇女维权的民事案件。在塔什库尔干县离婚案件较多,充分考虑女方对婚姻的态度,无过错的提前下,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注重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到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地保障合法权益;赡养、抚养纠纷案件,则采取巡回审理,宣讲法律、批评教育,缓减免诉讼费,定期回访等。
三是加强妇女维权意识,为妇女维权提供司法保障。工作中,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审理案件时,优先站在妇女生存的角度来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农牧民妇女。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利用农牧民牧场巡回审理及三·八妇女节法制宣传日和送法下乡等活动时机,组织法官走上街头、深入农牧民家中,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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