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需要继承人同意。而且一栋房屋有数个继承人的,又是共同共有人,那么是需要全部继承人同意才行。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一、共有人的权利
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对共有财产的使用,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决定。按份共有人死亡以后,其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或受遗赠人获得。
2.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3.优先购买权。为防止某一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份额造成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害,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共有人对依据共有份额取得的收益的处分,则不存在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1)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过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
(2)共有份额的处分,按份共有人单独有权处分,要通知其他共有人,因为其他购买人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收益的处分,完全由共有人自主决定,与其他共有人没有任何关系。
二、民法典私自签的拆迁协议有效吗?
私自签的拆迁协议无效。1、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那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应当由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如果委托关系不是有效的,那么这份协议效力待定,其他部分产权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无效。3、如果协议被确认无效,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的要求安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法院应当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果没有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补偿的政策判决货币安置。4、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5、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民法中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1、产生的依据不同。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
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以对共有房产进行分额,确定自己的份额。而按份共有,是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3、对共有房屋的处分方式不同。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共有人有权对整个财产作出处分权利;
必须取得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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