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征地拆迁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征收的决定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主要负责征地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各种规划、审批手续的办理。在这个阶段,政府很有可能运用一些会议纪要或相关部门的意见作为材料以代替最终的征收文件,从而实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目的,在这个阶段,百姓要擦亮眼睛,认清文件内容,认准有关部门的红章,对一切非正式公告说“不”,对一切无章文件说“不”。要从根本上拒绝有关部门的非法占地意图,将违法征地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第二个阶段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商阶段,在这个阶段,是政府和百姓相互试探的阶段,最终能取得多少补偿款都主要集中在此协商阶段,这个时候就需要百姓有足够的把握和筹码争取到和政府谈判的机会,如何获取谈判的筹码,就需要律师来帮助被征收人通过一系列调查和法律途径争取有利于被征收人的筹码。
第三个阶段是补偿决定的确定阶段,征收补偿一旦确定,被征收人则面临着同政府签订补偿协议的问题,一旦签署了协议,案件就变得复杂,维权也会遭遇阻碍。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百姓常常采取对补偿协议置之不理的态度,但往往这样的做法是不明智的,这样不仅会为有关部门的下一步强拆行为提供了依据,也会导致自己的权利丧失,是一种“躺在权利上睡眠”的行为。被征收人若采取此种行为,也会给律师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这个阶段就必须申请律师介入,否则,被征收人只能承担房屋被强拆的风险。
第四个阶段是征收的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征收工作已经进行到最后一步,这种情形下,被征收人的处境已不像刚开始那样出于主动地位,在这种消极被动的局面下,被征收人若想争取权益可谓艰难。但是,如果在征收过程中能够找到相关部门在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若要为被征收人争取合法权益还是有一定的扭转空间的。
因此,在征收过程中,律师在任何一个阶段都有介入案件的可能,但不同的阶段,维权的难易程度不同,维权胜利的可能性也不同,因此,作为专业人士的考量,建议广大的被征收人,在面临不合理补偿或违法强拆时,一定要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提前联系律师介入维权,启动有关的法律程序,避免自身权益的进一步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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