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死亡赔偿金算几年
时间:2023-07-25 14:41:12 2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死亡赔偿金是法定赔偿项目,其具有赔偿属性。立法者根据社会统计数据选取的平均值即20年计算,具有普适性,故癌症患者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亦应按照法律规定计算。

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癌症患者被漏诊法院判赔30万元

朱女士因腹痛到某中医院就诊,经中医诊断为痹症,西医诊断为腰间盘突出,并住院治疗21天后出院。出院后朱女士仍感到腹痛、腰酸,随后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宫颈腺鳞癌,不久因医治无效去世。近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对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作出裁判,判决该中医院赔偿朱女士5亲属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0万元。

5原告诉称,被告某中医院在给朱女士初期诊断治疗过程中误诊为腰间盘突出,致使朱女士不能正确及时的得到治疗,被告的误诊行为是导致朱女士医治无效死亡的原因,被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某中医院认为,其只是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对患者治疗时机不存在影响,不属于法律上的过错,故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占有社会医疗资源的一方,应当遵守医疗职业伦理,结合患者的病情做出全面细致的检查,综合判断患者病情并以此确定完整的治疗方案,对于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而给患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经鉴定,被告的上述漏诊行为中医疗过失参与度为40%-60%,结合本案综合考虑,法院最终确定被告应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全文9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新时间:2024-01-22 17:00:24
查看死亡赔偿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死亡赔偿金 最新知识
针对癌症患者死亡赔偿金算几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癌症患者死亡赔偿金算几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