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十字会救助申请流程
申请红十字会救助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者准备材料。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这通常包括救助申请、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救助者的病例复印件、申请人和被救助者的身份证明等。
2.提交申请。申请者可以通过直接登录各级红十字会网站或者直接联系各级红十字会进行申请。
3.村级审核。申请者首先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会对申请材料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4.乡级审核。乡政府会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可能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5.县级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公示。
6.发放救助款。如果申请者的条件符合救助标准,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发放救助款。
二、红十字会救助对象是哪些
红十字会救助对象具体如下:
1.“小天使基金”资助对象为0-14周岁具有中国国籍的贫困白血病儿童;
2.“天使之爱”项目救助范围为0-14岁具有中国国籍的贫困脑瘫儿童;
3.“天使阳光基金”项目救助范围为0-14岁具有中国国籍的贫困心脏病儿童;
4.“天使回声”基金资助对象为0-14岁失聪儿童;
5.“奔跑天使基金”资助对象为3-17周岁家庭贫困的下肢畸形少年儿童;
6.“嫣然天使基金”资助对象为贫困家庭的唇腭裂患儿。
三、红十字会救助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吗
通过红十字会捐赠是不可以全额扣除的。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