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1。住院报销比例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万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万元至1万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2、住院报销起付线1。一级医院200元;2、二级医院500元;3、三级医院800元;4、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3、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门诊慢性病分为甲类慢性病和乙类慢性病。一、甲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慢性肾衰竭(肾衰竭期)患者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和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二、乙慢性病起付线标准:300元。乙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起付线标准以上的80%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或有效期)内不得超过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额。3、参保人员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慢性病,并按首次认定的双病种进行管理,每种病种单独计算起付线。慢性病的认定和管理。最高支付限额将根据统筹基金的收支情况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调整。慢性病鉴定标准、细则和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四.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限额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不得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根据员工工资水平和统筹基金收支情况,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时调整。1、2015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三类医院的医院收费标准起征点为200。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5%。二、二级医院收费标准起征点为400。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70%。三、一级医院收费标准的起征点为600。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60%。四、一级医院转省就医,收费标准起征点600。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60%。5、一级医院转省外就医,收费标准起征点600。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55%。6、一个保险年度多次住院的,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由个人承担。第三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退休老师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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