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的实际居住面积与约定不符,误差比例超出了3%,那么作为买方的权益受损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卖方需赔偿买方已支付款项的合理利息损失。
此外,买方还有权在此时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条款,但在此情况下,卖方需以双倍或三倍的方式,返还买方多支付的价款。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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