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其适用于以下九类被判处死缓的罪犯:累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其次,限制减刑并非强制适用,而是由法官裁量,可以适用;最后,限制减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本质上还是死刑;并且,限制减刑一般最低服刑22年,或者是27年。
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
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