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只要涉及到实际发生的经纪业务事项,异地发票便可以被纳入账目。这意味着,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只要涉及到真实的经纪业务事项,即使这些事项发生在不同的地区,也可以被纳入账目中。同时,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必要的。此外,任何单位都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只要涉及到实际发生的经纪业务事项,异地发票便可以被纳入账目。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 会 计 法 规 定 】 能 否 将 异 地 发 票 纳 入 账 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能否将异地发票纳入账目?答案是不能。该法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跨市、跨县取得的发票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在代开票的当天缴销发票。因此,企业不应将异地发票纳入账目中,而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在代开票的当天缴销发票。这是保障税收征收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税收秩序的必要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只要涉及到实际发生的经纪业务事项,异地发票便可以被纳入账目。但是,企业不应将异地发票纳入账目中,而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在代开票的当天缴销发票。这是保障税收征收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税收秩序的必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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