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投诉城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局,对职务犯罪的,可以找检察机关,当地政府信访办。
1.城管执法人员如果违规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2.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暴力执法,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3.地方城市管理执法条例也对举报制度进行了相应规定,参见《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4.城管执法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5.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投诉违建城管迟迟不拆怎么办
投诉违建城管迟迟不拆可以向城管局内部的信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虽然这两个部门是城管局的内设机构,但是能够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很好地协调、督促。
向主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长反映情况。在反映的时候,必须要清晰,必须要实事求是。
打市长热线。一般来说,市长热线是12345,这个热线就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而设立的。
向县市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投诉的事情符合基本事实,那么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监督、检查权要求城管局履行自己的职责。
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尽科学,其并没有指明“违章建筑”中所谓“违章”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表面的定义,容易在指导实务中出现差错。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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