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的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2、一般认为,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出生或受胎的,或被收养的,均可为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无代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代位继承如何办理代位继承的条件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3.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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