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绝收房需要担违约责任吗
拒绝收房是需要担违约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此可知,当事人承不承担违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有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但是标的物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不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不收房的原因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收房,业主是不需要交物业费的。但是如果是业主无正当理由不收房,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已经竣工但尚未交付业主的房屋,是由开发商交物业费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业主不收房对开发商有什么影响
需要按照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房屋如达不到交房条件,开发商负责继续履行义务,直至达到交房条件,如存在晚交房情形,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确认开发商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可能导致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并且随着时间推移,在符合交付条件之前,逾期交房违约金将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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