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时,需要支付每件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用。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时,不另行交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时,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每件费用在50元至300元之间。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诉讼中费用由谁承担?
在离婚诉讼中,费用由哪方承担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九十六条规定,离婚诉讼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居中收取诉讼费用。诉讼期间,由当事人预交。因此,离婚诉讼中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离婚诉讼中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九十六条规定,离婚诉讼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居中收取诉讼费用。诉讼期间,由当事人预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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