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通知金的由来
代通知金这种说法来源于香港的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者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工资额,就无需提前通知而随时可以终止合约。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的规定,本来一方提出终止合约,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限(比如:7天或1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的,但是,现在可以不用提前通知了,只要一方把这个提前通知时限的工资,支付给对方就好,用这个工资金额(比如:7天或1个月的工资)来代替提前通知的期限(比如:7天或1个月),所以,这个叫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金额的意思)。
二、代通知金在我国的历史变迁
1994年的时候,深圳首先引进了代通知金制度。
1998年的时候,上海有了代通知金的规定(但上海的代通知金规定在2002年被取消了)
2008年的时候,劳动合同法移植了代通知金制度。
三、三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只有这三种情况下(即: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单位辞退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除此之外,只要不是这三种情形下辞退劳动者(比如:本打卡案例,单位提出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也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四、劳动者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离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劳动者法定的提前通知义务。
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就离职,是否需要向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呢?
法律只规定了单位在三种特定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离职,也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所以,向来只有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而无劳动者向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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