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也可让其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
上述双方的约定不得以故意逃避债务为由,而让其中一方承担全部债务,此约定不得对外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的是什么责任
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的是连带偿还的责任。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这仅属于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依旧可以让夫妻任意一方偿还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清偿是属于法律的什么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程序主要有:
(1)债权人不得就债务人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有权向夫妻双方或一方主张权利,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的除外。
(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或一方主张权利。
(4)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5)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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