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98]01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所购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什么是闲置土地
1、闲置土地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2、房屋
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就是私产,无所谓闲置。房产税目前各地情况不同,大多没单独征收。
不少人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使用会发现,那块自己没有进行过使用的土地也同样在被征税的明细当中,确实土地使用税闲置土地也是要缴纳的,对于土地来说一般如果在获得土地之后两年内没有开工的话,那么就是需要缴税的,但是如果是已经进行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的话,那么就没有闲置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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