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转让股份,有何特别规定
时间:2023-02-22 08:51:59 35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转让股份,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不记名股票交付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一、公司被并购股票怎么办?

公司被并购股票应依法转让给收购方,并购就是收购原公司股东的股份。收购方应更新或建立新的股东名册,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二、股权与股份的区别

1、定义不同。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2、转让。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份有以下三层含义:①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②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③

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4、主要分类。股份: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

股权主要有以下两种:①自益权②共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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