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到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入职半个月后怀孕,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金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赔偿金。
具体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劳动者赔偿金。而根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本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将无法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那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就不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半个月后怀孕,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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