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一、省内(不含青岛)调入威海市直的会计人员,须携带:
1、会计从业资格证;
2、居民身份证;
3、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调入单位公章)。
二、省外和青岛调入威海市直的会计人员,须携带:
1、会计从业资格证;
2、居民身份证;
3、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调入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据实填写相关表格;
2、提供材料不合格,需当场一次性告知所要补齐的材料;
3、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现场免费办理调入手续。
受理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60号财政大厦810室。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631-523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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