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首先是,主体结构质量严重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出现结构性的如炸裂、倾斜乃至崩塌等现象;
其次,一些会对日常居住和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质量问题,例如无法实现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无法满足要求等情况;
最后,还存在诸如房屋漏水、地面出现空鼓现象以及墙面涂料脱落等较为常见的一般质量问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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