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想退股的,可以与其他股东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如果是合伙企业的话,要想退股的,应该由全部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按结算后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向退伙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
一、《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