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都有管辖权的,是管辖争议的关系,此时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进行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什么的行政机关管辖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管辖权如何确定更多的是基于人们对行政事务的主观认识。为了防止人的这种主观认识发生偏差,有必要为行政管辖权的确立和分配提供法理基础,以确保行政管辖权在法律化过程中的正当性。行政管辖权是一个程序性权力,各行政主体在行政管辖权上必然具有许多共性,这些共性构成了对行政管辖权作出统一规定的法律实证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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