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评估的适用范围是有以下几种情形: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七级伤残评定标准有哪些?
1、轻度智力障碍;
2、三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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