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给女方彩礼女方回礼吗
关于女方收了彩礼要否需要回礼这一问题,它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可言,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
二、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的情况,彩礼就是女方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在法院要求不退还对方还强制要求退还的情况下,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申请和受理两个阶段。
三、彩礼给女方男方还可以要回来吗
女方要求返还彩礼有三种情形: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没有领取结婚证的;
(二)领取结婚证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三)婚姻因给付彩礼,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婚前给付彩礼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除非因婚前彩礼给付,离婚时、婚前给付彩礼一方生活严重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还。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现在很多地方还都讲究先订婚后结婚,订婚就会给付一半或者十分之三的彩礼,等到结婚再付剩下的全部。如果双方感情一旦破裂,女方就应当把彩礼返还给男方。
(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过
举个例子:小王(男)和小李(女)两个领了结婚证,但是因为小李或者小王工作的原因,无法在一起生活。在这期间,他们因为种种原因,又觉得不合适,想离婚,这种情况,小王提出让小李返还彩礼,这是可以的。
(三)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不以给付金钱给前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订婚的钱。由于有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没有足够的经济收入,给付彩礼已经导致出现生活上的困境,有些女方在结婚时要求男方给付一大笔彩礼金,男方有的是迫于无奈四处借债给彩礼金。法律这么规定的目的是避免某些人利用婚姻赚取大量礼金,使得某些家庭处于绝境。这样的情况下,在其中一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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