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吴晓军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统计制度的约束和引导,提高了保险公司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对规范保险公司内部数据归集和管理流程发挥了促进作用。监管部门对数据真实性的要求和检查,更是推动了保险公司对数据管理的自觉性。从今年情况来看,保险公司的数据管理工作,以及在加强信息系统的适应性方面都有了新的提高。
吴晓军表示,随着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深入发展,信息系统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主要支撑,对数据的管理和使用已成为公司细分市场和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与此同时,数据和信息系统在加强科学、有效监管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数据的及时掌握和有效管理,使得不断提高保险市场透明度具有了实质性的基础。
据介绍,当前,保监会在数据采集和管理上已初步覆盖了地市级以上保险机构的业务财务数据,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保险产品、营销员的基本资料等。今年以来,保监会统计信息部继续扩大保险监管统计的覆盖范围,将34家保险公司境外机构纳入常规监管统计范围;建立了保险公司县级机构统计制度,将试点设立监管分局省份的5437个县级机构纳入日常统计范围。同时,研究制定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并正在协助资金运用部开发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以推进对资金运用数据的覆盖。此外,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下简称2号解释),修订现有保险统计制度,做好过渡期的数据采集。
吴晓军表示,信息披露能够加强市场约束,是对保险监管工作的补充,而且充分的信息披露可以帮助市场参与者作出正确的评估和选择。保监会一直积极推动信息披露工作,在陆续出台一系列单项信息披露办法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将公布财务会计、风险管理、产品经营、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信息,这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根本利益及符合国际保险监管核心原则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据介绍,经过几年的建设,保监会已经建成三个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平台,基本覆盖了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主要领域,初步扭转了监管信息化滞后的局面。今年以来,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在继续开发新系统的同时,加大了对已建成信息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系统的应用。一是继续展开对各专业系统数据的挖掘,充实了偿付能力、分类监管、宏观经济数据等信息。二是推进信息系统在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中的应用。目前,分类监管信息系统已成为保监会对法人机构分类监管信息采集、评价的重要平台。三是开展了保险资产管理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再保险和信访投诉管理等信息系统的研制工作。
吴晓军表示,下半年,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将按照吴定富主席的有关要求,在巩固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分析质量。首先要做好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保证分析研究工作常态化,并不断提高专业化程度。在做好市场运行情况分析的基础上,突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围绕保监会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析工作,特别要通过市场的变化来反映监管的效能。其次,加大统计分析成果的交流分享,并继续组织保监会系统的统计分析力量,对系统性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研究。
二是做好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证制度的顺利实施。他表示,下半年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将深入做好《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披露的内容、体例和形式,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管流程,并做好监测和检查工作,保证制度得以全面落实。
三是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系统的应用推广。继续推进监管信息系统的整合,不断改善应用环境,进一步充实完善信息综合利用平台,提高数据共享水平。推动行政审批流程化管理,依据分类监管要求,在信息系统中实现对行政审批的自动控制。同时,完成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工作;完成信访投诉管理、偿付能力监管、外资再保险关联交易监测等项目并投入使用;与中介部一起,在各保监局的配合下,完成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非现场监管、分类监管等中介子系统的全国推广使用。此外,完成实施2号解释后统计信息系统的改造,确保数据采集不中断,并适时启动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改造。
四是加快信息安全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安全管理能力。下半年,保监会将研究推出《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引》,从制度上推动行业信息安全工作规范发展。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将组织好保险业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保险业信息化发展与安全战略的研究工作,为行业信息安全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做好规划。同时,引进国家专门机构,组织对保险公司的信息安全测评,督促公司加强安全技术手段的建设。此外,还将积极部署信息安全的相关措施和技术手段,防止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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