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检察院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连续审讯48小时,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或二十四小时,具体取决于案情是否重大、复杂。同时,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时,还应保证其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检察院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连续审讯48小时,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法 律 规 定 】 检 察 院 审 讯 4 8 小 时 是 否 合 法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审讯被告人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然而,在某些重大案件中,检察院可能会延长审讯时间至48小时。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判断48小时的审讯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高法解释》的规定,检察院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或者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至72小时。因此,在48小时的审讯期限内,检察院审讯被告人的行为是合法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在审讯过程中,除了要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高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确保审讯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检察院的审讯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检察院审讯48小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但在具体情况下,我们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合规。
检察院审讯被告人的行为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还需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确保审讯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全文9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