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酒驾吹多少被拘留?
1、采取呼气法确定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为20mg/100ml以上的,那么该驾驶员有被拘留的可能。
目前在我国饮酒驾车的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是20mg/100ml,而醉酒驾车的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是80mg/100ml,世界各国对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也有明确的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的区分,只是与我国的标准不同而已。
2、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危险驾驶罪”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醉驾入刑”。
二、酒驾会判实刑吗?
1、酒驾不一定会判实刑,酒驾的类型如下: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醉驾为危险驾驶罪,情节恶劣的会判实刑。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无严重情节处拘役,并处罚金。实刑是指将犯人押送监狱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与此相对应的是缓刑。
2、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3、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酒驾记录能消除吗?
1、酒驾记录不一定能消除
酒驾要分情况,如果是普通的酒驾,资料不会长期保留,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了醉驾,就属于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档案材料不能消除。
2、酒驾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酒驾处罚后重新领证的方式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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