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不住的应该缴纳物业费吗
1、没有居住的房屋物业提供服务后,就应当缴纳物业费。一般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部分,具体如何缴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空房不住物业费怎么交
1、没人居住的房屋也要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缴纳物业费,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3、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4、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5、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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