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夫妻财产制从产生依据来看,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时,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第二,在日常社会当中,虽然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但没有进行离婚登记的,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仍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如果无特别约定,仍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民法典保证书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割证据吗
如果保证书是有效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份保证书可以成为分割财产的重要证据。如果这种保证书无效,则不能作为划分财产的依据,但是如果能够证明确有外遇,他就属于有过错,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具体有效否,要看订立的内容,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保证书一定是无效的。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据此,婚姻保证书相当于夫妻之间签订的某种协议,当满足了以上条件,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之间的财产有哪些类型
夫妻财产的类别包括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等。
一、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民法典婚姻编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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