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能因本次疫情单方解除施工合同。从疫情产生和形成的突发性、传播和影响的广泛性以及控制和阻断的艰巨性来看,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发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迟延可以免责吗?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都是不可抗力,比如(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三、公司总部是否能解除对加盟商的合同
一、公司总部是有权利和加盟商解除合同的,但是前提应当是满足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1)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2)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是指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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