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的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
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消灭的法律后果: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后,法律效力是撤销权消灭;
合同具有绝对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同样的理由要求撤销合同,但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
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合同发生可撤销的事由之后,撤销权并不是一直存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一百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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