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纠纷发生有哪些原因
劳动纠纷发生有的原因如下: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资(含津贴和补贴)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5.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集体福利费、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福利待遇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6.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职业技术培训的规定,职工在职期间参加各类专业学校和各种技术培训班、进修班的培训及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等发生的争议;
7.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9.因履行、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劳动争议。
二、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三、劳动纠纷请律师胜诉是由公司出钱吗
劳动纠纷请律师胜诉一般不是由公司出钱。在打官司中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同时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否则无权要求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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