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个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若纳税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送纳税相关资料,一般是在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之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违反该法定义务要被罚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罚款额在2000元到10000元之间。
个税申报有什么好处
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前,法律上没有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因此,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税法,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这样做,
一是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三是有利于加强分析比对,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四是有利于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同时,也符合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的通常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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