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即使双方有了孩子,彩礼也需要部分返还。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感情不和分手婚前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吗
感情不和分手婚前给女方的彩礼能要回吗在一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了彩礼,现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欲分手或离婚,在具备三种情形下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给付的彩礼,对方应当返还:
(一)只有结婚的约定,即只是订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方应当返还彩礼。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有的地方认为举行结婚仪式后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现要离婚,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应当返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时绝对困难的,即由于一方彩礼给付,使自己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男方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并不然,因为在恋爱阶段,双方可能会互赠礼物,而对于这部分礼物就不能作为结婚彩礼。必须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的财物,才能算彩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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