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国际大厦B座3楼)。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流程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三、舟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2)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