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苏州购房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苏州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前往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和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也需要提供。对于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和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外地人在苏州购房的规定如下:
1.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在苏州市购房,需提供一年以上的苏州市纳税证明,或一年以上的苏州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外地人在苏州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
2、而且要提供资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3、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4、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苏州新购房资格证明:非苏户籍需开具证明
近期,苏州针对非苏户籍的新购房资格进行了相关政策调整。根据最新规定,非苏户籍居民在苏州购买住房时,需提供相应的购房资格证明。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苏州市房地产市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过要求非苏户籍居民提供购房资格证明,可以更好地控制房屋的购买需求,避免出现非苏户籍居民在苏州购买住房投机行为,从而影响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同时,这一政策也有利于加强对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通过购房资格证明的审核,可以更好地掌握购房者的真实情况,防止房地产企业利用虚假购房资格进行违规销售。
总之,苏州新购房资格证明政策的出台是为了维护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是符合市场需求和合理调控的。
非苏户籍居民在苏州购房需提供相应的购房资格证明,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并加强市场监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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