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鹤壁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所购房产之定金不予退还,未必合乎法例。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若收取定金之人未能依约履行相关债务或履行债务之程度与约定不符,从而致使签订合同之宗旨无法得到全面实现者,应向交出定金之人双倍返还定金;倘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致合同未能实施履行,则可要求返还定金。
相应的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
定金之金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然而,其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并不具有定金之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均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
第五百八十七条
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定金应抵作价款或予以收回。
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约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之程度与约定不符,从而致使签订合同之宗旨无法得到全面实现者,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约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之程度与约定不符,从而致使签订合同之宗旨无法得到全面实现者,应向交出定金之人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购房定金不退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定金合同是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定金一经交付,定金合同即生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所以说,如果给付购房定金的一方不想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话,收受一方不退还购房定金的行为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鹤壁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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