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轻伤害的鉴定标准是《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第三条规定:“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多种损伤均未达到轻伤鉴定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一、故意伤害应该赔偿哪些方面
造成造成故意伤害应该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二、故意伤害罪证据有哪些
1、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2、鉴定意见;
3、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物证、书证;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6、被害人陈述;
(1)听取被害人陈述,详细问明案件具体情况及因果关系等(参照犯罪嫌疑人供述),生命垂危的被害人要问少、问精,最好在进入抢救室前签字或者在提问时录音录像;
(2)了解被害人受伤给其本人或家庭造成的危害后果,告知被害人或家属附带民事诉讼及准备相关材料。
7、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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