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限制有哪些?
时间:2023-10-22 13:30:06 37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土地使用权拍卖适用于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投标项目用地、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土地、以及法院判决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四类情况: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投标项目用地;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土地;4.法院判决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国家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国家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制度。以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根据该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实行当事人意思自治、公开竞价、有底价(底价不得低于土地使用权评估价)竞买的原则。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竞价,中标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此外,土地管理部门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强制土地使用权拍卖。也不得设置任何障碍,不得为获取或者探视竞买人提供便利。

在土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不得从事任何妨碍竞买秩序、破坏竞买环境的行为。同时,竞买人不得与竞买人之间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谋取中标。

若竞买人违反上述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国家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土地使用权拍卖适用于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土地和法院判决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定》,国家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制度,以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竞买人应按照竞价规则竞价,中标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不得从事任何妨碍竞买秩序、破坏竞买环境的行为,也不得与竞买人之间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谋取中标。违反规定的竞买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土地交易管理办法》

第九条下列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当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采取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

(一)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

(二)经营性用地以外的土地在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租赁;

(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或公司经批准,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联营合作开发或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

(四)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出售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联营合作开发或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

(五)处置停缓建工程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六)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变卖土地使用权清偿债务的;

(七)为实现抵押权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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