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是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禁毒法》是为了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该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
《禁毒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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