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他项权证是在哪里领
关于他项权证是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的,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他项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关于他项权证费用谁出
关于他项权证费用一般是可以双方协商认定的,要根据协议情况来处理,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他项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他项权证是银行保管的,盖好抵押章后房本会交还给购房人,他项权证由银行留存。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房管局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领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二)抵押人身份证;
(三)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四)借款抵押合同;
(五)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六)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七)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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